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确保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今年以来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全面部署2022年新农合工作。刚才,副县长对我县2021年新农合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2年新农合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同时,县委、县政府对2022年度新农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县与各镇、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22年新农合工作责任状。希望大家继续努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县新农合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正视不足,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和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布置和安排,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了90.38%,超额完成了今年自治区提出的参合率90%的目标。截止9月30日,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8.7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3606万元,全县基金使用率为60.1%,报销补偿人数,人均补偿金额均比上一年有所提高。总体来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到了参合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镇的精心组织、扎实苦干,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得益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不到位,农民认识有误区。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新农合有关政策和报销程序不完全了解,同时,大部分群众也不完全了解保大病、保住院的适当补助和互助共济的性质。二是保障能力弱,参合积极性有待调动。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对新农合的期望值过高,反映我县目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住院费用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积极性。三是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四是管理和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县门诊报销还没有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受益面不够大。在基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仍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五是我们一些同志特别是个别单位领导同志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比如今年由于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我县共召开多次专题会议才完成参合任务。)以上问题如不给予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202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大家务必深化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筹资任务。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推进202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202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参合目标要求从原来的90%提高到95%,难度非常大,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人力和时间,积极行动,抓好落实。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镇、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解不深透、存在疑虑和担忧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真正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结合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自己参加合作医疗后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2021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XX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将配套XX元。增大财政配套金额,目的是扩大参合农民享受医疗补助的范围,让农民享受更多的实惠,尤其要向群众把这些政策讲透、讲清,增强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基础,同时又是难点工作。说是基础,在于只有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到位,并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才会拨付配套资金;说是难点,在于参合资金每年都要征缴,牵涉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上级要求,202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必须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参合率必须达到95%以上。因此,能不能在这2个多月时间内完成筹资任务,事关2022年新农合工作的成败。对此,各镇、相关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资金筹措作为重点,全力抓好筹资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倒计时工作安排表,严格按照计划稳妥有序地开展筹资工作,确保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筹资基金的按时足额到位。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筹资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要做好群众工作、严禁为了抢进度、赶任务而强行征收。
(三)强化基础建设,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技术依托。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基础条件,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做到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和县”,在最近的距离,用最少的花费,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禁小病大处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态度差、群众不满意、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确保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加强管理机构建设,严格基金监管。管好用好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基金的方便、安全和有效使用,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也是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因此,各镇、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资金存储、基金拨付管理,做到钱帐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规范运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要建立监督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增强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确保按时完成2022年新农合筹资任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卫生服务,多方协作”的原则,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确保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筹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行政领导责任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各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包村包片,开展农民参合费用收缴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实施,组织各村两委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党员和乡村医生包户,组织动员农民缴纳合作医疗基金。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卫生部门要加强筹资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和解决好筹资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财政部门要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结转工作,按照我县实际参保人数,及时足额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公安部门负责参合人员的户口性质确认;民政、计生部门要落实好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等人群的参合费;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为新农合营造浓厚气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要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强督查,按进度抓好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制定相关的督查方案,从今天起,全县各镇的筹资情况要每周通报一次,并及时总结和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筹资工作扎实推进。
同志们,202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学习活动,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组织领导上再加强,工作措施上再细化,职责任务上再落实,全力以赴抓202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把这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提供新的保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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